中国香港商标法是参照英国商标法制定的,与英国同属于英美法系。中国香港商标的注册是基于使用在先原则为主,申请在先原则为辅。中国香港知识产权署负责中国香港的商标以及**一般事务,与相关法规是完全独立的。 新的中国香港商标法于2003年4月4日开始实施,其中仍保留英国商标法的大致轮廓,同时增删修改了许多部分。
中国香港商标**权
申请人如在提交中国香港商标申请之**个月内,已就相同货品或服务在巴黎公约国或世贸成员国提交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便可享有商标在中国香港注册的**权。
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在许可合同有效期内向商标局备案并报送备案材料。备案材料应当说明注册商标许可人、被许可人、许可期限、许可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范围等事项。
商标许可备案需要的材料
1.许可人、被许可人的主体资格证明证明文件(公司:许可人和被许可人双方的较近更新的年检营业执照副本各一份。
2.个人:许可人需要个人证件复印件,被许可人需要个人证件复印件和较近更新的年检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申请书件(由公司拟定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书、授权委托书、确认书。)
4.双方盖章/签字的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原件(合同需对许可使用的产品/服务项目和使用时间进行明确的规定,不得涂改。)
现行中国台湾地区商标法主要构架是建立于1973年,商标注册证补办所需哪些材料,期间经历多次修正,2003年5月23日修正后的商标法引进了许多新制度,为符合国际趋势简化各种行政手续,也加强了对**商标的保护。中国台湾实行一案多类别申请制度,商标,引进分割制度,采取注册后异议制度等。
刊登宪报
批核后商标须刊登在**公报上,商标异议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公众在公报出刊后4个月内可提出理据对该商标的注册申请提反对议案,若没有人提出反对,此注册便算成功。**知识产权署会正式批发注册商标证书。